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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部: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
    按照《行政许可法》规定以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,建设部对近期申请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转正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升级及增项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升级及延续(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企业)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,现将审查意见在建设部网站(http://www.cin.gov.cn)予以公示。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。
      本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时间为:2006年5月1日至14日。企业如对公示意见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,经原资质受理部门确认并加盖原资质受理部门(省级建设厅、直辖市建委、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(局)、总公司等)印章后报送我司,逾期不予受理。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,均可向我司反映情况,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,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、地址、邮政编码
 
    联系地址:北京市西郊三里河路9号建筑市场管理司资质处
    邮编:100835
    电话:010-58933487。
 
    另外,在企业资质申报、受理、审查、公示、补充材料、公告、打印证书等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,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借资质审查名义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。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,避免上当受骗。如发现上述问题,可进行举报,或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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